本院定于2022年5月9日9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蔡国强、蔡朝晖、蔡新辉、蔡绍良、蔡湘宁、蔡玉龙、周泽洪、蔡建华、蔡建凡诉被告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补偿八案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